法律问答

律师,工地上什么证据都没有啊,如何认定工伤?

2019-05-09 17:00: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起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一般不再受理)

    提起工伤认定的,一般应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如无劳动合同书,则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如找2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写好证词按手印后,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材料;

    3、事故发生时原始病例卡复印件;或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职业病诊断书原件;

    4、受伤害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提供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附工伤事故详细书面报告;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附工伤事故经过书面报告;

    7、民工或未参保单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被申请人工商登记,即《企业基本情况》。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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