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检查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就跟肇事者了清了,结果过了一天医院的磁共振报告出来了说腰椎骨折,跟肇事方沟通他说不关他的事了,要起诉就去起诉吧,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2019-05-10 00: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多久内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 1、你应当配合交警提供当时的事故情况;
    2、应当对肇事车辆做车辆鉴定,鉴定后,没有异议,一般几天内会放车,放车前交警一般会通知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如果不保全,就可以放车;
    3、车辆鉴定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根据认定书情况,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讲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有车主承担;
    4、你可能构成伤残,可以进行评残,具体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因涉及法律以及诉讼技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调节,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可以和医院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待方式处理,消极应对不足取,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是否起诉取决于医院的决定。
      遇到问题就要积极应对想法解决,否则会一直牵涉你的精力和时间成本。
    在你欠医院钱的法律关系明确的前提下,你没钱归还,建议和医院好好协商一下,向医院表现出你的诚意,争取分期偿还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跑掉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即使跑掉,医院也不会放弃追究你的责任。
    此属民事争议,如果医院与你协商解决不成的,医院很可能会起诉解决。我认为,积极和医院协商解决为宜。
  • 比较主要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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