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满10年的员工,休病假单位扣钱,是否正确?

2019-05-10 00:16: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所以,即便劳动者存在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无权扣工资。劳动者存在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的法律权限是,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赔偿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
  •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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