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星期应该正常休息两天,但是只休一天,还有一天病假,这个星期还有加班工资吗?

2019-05-10 11:5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又统称为延长工作时间。为保证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工伤假与病假本质不同,待遇各异。
      职工工伤停止工作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是遭受职业伤害依法休息,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按正常上班一样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病假是职工本身健康原因,需要休息接受治疗,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有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确定病假工资标准。
  •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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