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朋友用房子作抵押借钱,没有利息,请问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2019-05-11 15:4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然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在民间借贷中,个人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到相关部门登记。
    如果办理抵押登记,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没有登记,除动产外,就是无效的。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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