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是不是只要不低于90天就可以?晚育的可以不增加30天的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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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育假期,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明确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另外,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男配偶看护假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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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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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产假14天所依据的法律条例如下:国家计生委《节育技术常规和避孕药具使用指南》对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上环):自手术日起休息3天,重体力劳动者不安排重劳动;
2、取出宫内节育器(取环):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
3、输精管结扎(男扎):休息10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女扎):休息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上环,休息17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5天;
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5天;
7、产后结扎输卵管:产假外另加14天;
8、皮下埋植:自植入当日起休息3天;自取出当日起休息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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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