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铺3400一个平米,有1000平米,要交多少房产税

2019-05-12 12:33: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产税的法定缴纳义务人是房屋产权人,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由使用人代为缴纳。这里涉及一个民法“代理”概念,缴纳后,若后期产权清晰了,法定代缴人可向已确定的产权人提出追偿。
      其一,合同未注明承租人还是出租人(产权人)负担缴纳该笔税款,则自然法定缴纳人是出租人(产权人),严格来说,同时其还要缴纳其收入的营业税、个所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房屋性质和使用性质确定税率,这点在后面详叙。
      其二,合同注明由出租人(产权人)缴纳,则自然与法定缴纳人一致。
      其三,合同注明由承租人缴纳,一般情况下,民法通则规定,尊重民事双方主体
      意愿,按照约定方式执行承担约定义务,即承租人缴纳;但也有例外,若合同属于在胁迫等状态下签定,则为无效条款,此时承租人主张无效则需要出具胁迫状态的举证,胁迫一般是指自身财产权、健康权、生命权、人身权等受到制约和重大影响。
  •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
    一些地方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免收租金期间纳税人对其房产按零租金申报,据此计算的应纳税款为零,造成了税收流失。  还有一些地方采取了核定租金收入的办法,但按照征管法规定,核定收入的前提是申报收入偏低,而免租期间出租人又确无租金收入,核定征税的前提也不成立。
    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为堵塞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征收漏洞,规范执行,通知明确,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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