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认定复核不服,对方上诉法院,我怎么办?

2019-05-12 17:03: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我国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判决,在法院宣判后会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被告可以选择上诉也可以不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
    有权提起上诉的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二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只有权就一审裁判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刑事裁判部分。
    所以,你作为公诉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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