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公司要我签定不合理合同,公司裁员不能要遣散费,我可以不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2 19: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的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劳动者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
  • 工作十年福利待遇更多。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十年以上工龄的老职工几乎应有尽有,不少企业制定的老职工年假也可以享受了,工资、红包等也会增长。
    劳动关系更加稳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
    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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