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明上是前夫的名字,他抛弃了我跟孩子,我想把父亲一栏名字去掉,改怎么办

2019-05-12 19:13: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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