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孙律师,我想问一下赡养问题。我生父七八岁就走了,在外面和其他女人有两个儿子。现在他回来向我和姐姐要赡养费。我生母三年前脑梗死瘫痪,照顾不了自己。我和姐姐都在赡养,包括妈妈找到的老婆,我和姐姐都在赡养。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姐姐的生父还需要赡养吗?每个月的赡养费是多少?

赡养
2023-03-26 11: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付赡养费的法律规定如下: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如果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对于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赡养费的计算考虑这几个因素:
    1、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2、子女人数。独生子女负责全部的赡养费,二个以上的按比例承担。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