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农民工2015年9月份工资老到现在不发给,要怎么办呢

2019-05-13 08:12: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当债务人不还钱,然后欠条也到了还款的期限了,我们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那么当法院也查清楚债务人无力偿还,只有债务人那个工资了,那么这个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债务人的工资来偿还债务。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向法院申请让债务人的工资来偿还债务这里的工资不是全部工资而是要给债务人保留一部分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来履行已经确定好的义务,那么法院是有权给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的,但是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要采取前款措施,应该有法院来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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