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交可能会被起诉至法院,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通常法院会先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如果再不补交物业费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
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