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先生丧偶属于重组家庭,婚前双方都有一个子女,婚后能否再生孩子

2019-05-13 14:44: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再婚夫妻想生育属于共同的孩子,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从未生育的(或者生育过的孩子已经死亡的),同时另一方生育的孩子包括收养的不超过2个(含2个)。
    2、双方各生育过一个,但离婚时都给前配偶抚养,再婚夫妻新家庭没有一个孩子。
    3、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其中一个随再婚家庭生活,但这个孩子有残疾,将来不可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一般的情况下不允许再生育子女。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两孩生育政策。该再婚夫妻双方已先后生育了两个子女,那再婚前一个,再婚后又一个。
    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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