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包工头,在工地承包了一个工程的劳务工作。与专业分包公司签定了一个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约定了相应工作的单价(包工不包料)如:浇筑砼50元/平方,模板30元/平方等。后在工程结算中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7 22: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关系。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企业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了,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则由变动后的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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