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阶段了解到对方拥有公司股权,请问可以申请冻结股权变现吗

股权
2019-05-14 09:24: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应该是变更法定代表人吧?
    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那么:
    执行董事可以由股东会(一人公司为股东)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产生。
    董事长一般为董事会选举或者股东会(一人公司为股东)选举产生。
    经理在设立董事会的公司中,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中,由章程规定如何产生。
    股权冻结只是限制该股东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和在股东会表决中的作用。
    也就是说,不管是执行董事、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法定法定代表人。都跟股权冻结没关系。

    所以,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多数认为股权的可继承性。如德国《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股权可转让并可继承。”但是,因继承而发生股权转让时,新股东能否当然取得原股东在公司中法律地位。
    《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已故股东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请并登记注册后,才能取得股东的地位。法国《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通过继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之间自由转移。
    但是,章程可以规定,配偶、继承人、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只有在章程规定的条件获得同意后,才可成为股东。”也就是说,除非章程有规定,股东的继承人因继受出资即可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如果章程授权董事决定是否登记被转让股权的自由裁量权,那么董事可以拒绝某项股权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