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农村家庭承包地,转让出去了,现在承包地被征用,补偿费应该由谁来领取?

2019-05-14 09:53: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的,转让合同无效。
    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拖延表态的除外。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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