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购买别人尚未签字的房屋拆迁合同都有什么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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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叫房屋拆迁了,叫房屋征收与补偿了。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条款采取举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向法院)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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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合同必须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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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