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二婚,有一个女儿,房子首付是男方给的,婚后共同给付房贷,房子女方是否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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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贷款应属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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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是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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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