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老师,我的16款polo车前天付了首付,贷款的合同也签了,现在不想要了违约金要付多少呢,首付付了一万多,车还没有拿到

2019-05-16 06:27: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有约定按约定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增加赔付额。  
    2、双方协商决定  违约金是可以约定的,具体没有法律规定万分之一这个说法,但违约金是有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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