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纠纷 老人赡养问题 希望律师能给予帮助 谢谢

2019-05-16 09:42: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无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实收养人确系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成立。查明有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尚在世的,应通知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确认其事实收养行为无效的同时,只要事实收养人对被事实收养人进行过抚养,就应确定被事实收养人应对事实收养人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包括对属于“过继”形式的事实收养情形,也应视为同样处理。
      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被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先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条件,然后再依法对继承问题进行处理。若事实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则被事实收养人不享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权利,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分得遗产。
    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被继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实送养人,则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按法定继承和事实收养人适当分得遗产处理。无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下落不明的,可确认事实收养人与被事实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
    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
    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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