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海工地受的工伤,脸上被钢管砸了,请问这么怎、处理,老板不想门

2019-05-16 14:04: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渠道,无其他途径。  
    1、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也就是评残;  
    2、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愿意申请的,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4、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5、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则无法走工伤赔偿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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