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撤销合同可以双方协商吗?依据法律条款是什么?谢谢

2019-05-17 05:4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人有权撤销委托,除非是双方以前特别约定为不可撤销之委托.但如果这种撤销委托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 撤销权是指当具体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条件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所取得的权利。
    但可撤销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超过了法定期限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因此如果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规定的方式来进行合同的撤销。
  • 合同是有3份的 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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