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已出,但是政府文件没出来,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我要怎么签合同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2019-05-17 09:2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中介签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
    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1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合同是指: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双方本人带相关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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