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是双方都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女方要求打掉孩子而男方不愿意出钱这女方有错吗?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19-05-17 14:01: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民事法律承担赔偿责任。不因为谅解免除其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人,将同学打成轻伤(以鉴定结论为准),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由监护人负责赔偿。  对于学生,原则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调解处理后,将不再追究行为学生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