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叔叔在工地上班,当天下午过去工地,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去找板不小心在二楼摔下来了,手摔成骨碎性

2019-05-17 15:41: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工地摔伤后要进行工伤索赔,首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作出工伤认定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伤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还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药费与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护理费、5-6级伤残津贴、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如果是1-6级伤残,劳动关系都应保留,即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是7-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可以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
  • 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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