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商品房买了20年,现在房体开裂,成了危房,开发商没了,现在管理区给我们安置房,房源不好,还要贴钱,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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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是否是危房,可通过申请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后,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为由,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
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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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
一、
二、
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因此,审查开发商的资格不仅要从形式上看其有关证件是否齐全,还应从实质上去审查开发商有无相应的开发资格。为慎重起见,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被评为一级或二级企业的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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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