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好,我在去年为了帮一个朋友把自己的房子做了担保,并和放款人签了个委托公证,现在那个朋友联系不上,我想取消当时的这个委托,请问都需要我带什么材料。ps:委托书现在不在我的手上

公证
2018-08-08 16:0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与律师签定委托书要注意:授权委托书要委托人亲自签名。要注意授权的权限,必须写清楚,一般代理还是特别代理,特别代理要写详细的内容,是否授权调解,直接关系委托人的利益,要写明确。
    还有授权委托的期限要写清楚。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办理委托公证,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草本等证件材料,而且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下面,关于办理委托公证的事项。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 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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