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服刑人员没收财产,明年就要出来了,现在还在服刑没有财产

2019-05-18 17:41: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进行没收财产是有规定的: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对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审判的时候判处附加险即没收财产,没收的不是犯罪份子非法财产,而是其合法财产才没收。
    因不正当竞争得到的非法财产需要追缴或者退还被害人,或者收归国库。
  •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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