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亲戚今年60多岁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再给一家建筑公司看工地,看了一年多,于前几日在工地突发疾病住院,我就想请问这家建筑单位应不应给予医药费承担,并赔偿。工作环境没水没有电.

2019-05-18 18:0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工程挂靠中,尽管包工头受伤不能向普通受伤工人一样,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包工头可以要求被挂靠公司,甚至发包人赔偿损失。在受伤严重或不幸死亡时,赔偿金额很大、计算也很复杂,要收集的证据资料也非常多,我们建议最好就是委托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或建筑工程律师协助追偿,尽可能寻求最大的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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