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请问,我老公是医院职工,我在外面打工,现在因病住院社保报销了一部分,剩余的费用,我可以以家属的名义去老公单位报销吗?

2019-05-19 11:09: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有工伤保险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
    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
    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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