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我将我名下的一套房卖给我的姐姐??由于是亲属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子当时就交给姐姐家入住了??后来因为我生意上需要资金用这个房产证抵押贷款了??现在还没还完??因此过户手续因为没有房产证不能进行??现在的问题是我生意不景气??欠了别人的钱??对方要起诉??担心要通过法律途径查封我卖给我姐姐的房子??请问怎么来回避这个问题呢?

2019-05-19 14:3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抵押贷款手续: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额度,年限等;
    2、准备上述贷款资料;
    3、银行资料审核;
    4、资料审核通过后,银行对房产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5、报批贷款;
    6、借款合同公证;
    7、抵押登记手续;
    8、等待放款。
  • 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的民间个人借贷日趋活跃,可因民间抵押引起的纠纷也不少。民间借款抵押在选择借贷抵押时抵押的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相似的情况是,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2、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3、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贷款没有还清,就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能过户。
    200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具体的抵押登记房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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