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处于滑坡地段的危房补助与农村的拆迁旧房补助是同一种吗?

2019-05-20 09:13: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私宅拆迁分两种情况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 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近郊区按照每平方米20元补助;远郊区、县按照每平方米15元补助。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
    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四、根据《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日期计算,城、近郊区每户付给500元至5000元;远郊区县每户付给200元至2000元。
    五、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
    六、本规定所称的户,按照2001年11月1日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认定;拆迁居民自建住房和原集体土地上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按照2001年11月1日时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簿认定,但是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在拆迁范围内分别立户的,按照一户认定。
    2001年11月1日以后通过办理房屋交换、赠与、析产和房屋租赁分户等手续新增的户,以及通过办理户籍分户新增的户,不予认定。
    七、今后房屋拆迁中各项补助费标准的调整,由市国土房管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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