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人老板叫我亲人找人把别人打了,轻伤害二级,老板给了一部分钱,说事后再给一部分,可出事后老板不管了,我亲人判了一年半,但他只是找了人没动手,现在翻案把老板供出来,会多判吗,会是什么样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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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分一级、二级)以上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n或者通过p/问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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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级轻伤应该照着上面的项目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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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