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半年的房子,但是住了一礼拜因为家里有事回去了,交了押金给房东,房东说房子没有到期不给我退押金。我本来打算18号房子到期了去把东西拿回来,但是发现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我想问下租金还退不退给我,

2019-05-20 16:30: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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