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元月二十三日早上五点,疲劳驾驶在迷糊情况下听到卡查声,以为后视镜撞到树上,回转方向没有停车,在车内看后视镜没问题,后边路上也没东西就直接回家走了,过几个小时交警打电话说我撞人了,而且还是重伤二级给我定逃逸,我构成逃逸吗?

2019-05-21 01:53: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酒驾撞人轻伤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
      处罚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指的就是疲劳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第十九条十一款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期间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记2分。
    这个是硬性规定,和驾驶员身体素质无关,就跟醉酒驾车只看你的血液酒精含量数值是否超标,不看个人的酒量或者是驾驶员否真的“醉了”,是一个道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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