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就是我10月份来的这个单位,我12月份提出了辞职,他让我过年走,然后今天跟我说我工资算到12月份,1月份的工资明年再给我,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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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
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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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任何理由,也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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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