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工厂强制性让员工在食堂吃饭,不管你吃不吃饭都要扣工资!这算违法吗

2019-05-21 10:19: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交通事故中,员工工资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向对方索取误工费即可。因为交通事故之后员工没有到单位上班,并非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所以单位是可以不发放员工未上班期间的工资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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