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总部母公司上班,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将我的以支援的形式委派到子公司上班,期限为2个月。以公司内部通知的形式发文告之,请问我要如何维权,是否可以继续在母公司上班。(2家公司分属不同的主体及法人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1 13:06: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所以有独立法人资格。
    通俗的说,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不能独立的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权限要看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有多大。
    而子公司则不然,他是独立法人,可以独立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独立核算)。举个更形象的例子吧,分公司只是一个人的四肢或身体的一部分,而子公司则是一个人的儿子。
  • 公司法人分类: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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