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录音弄成文字版

著作权
2023-05-21 15: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审理方便,建议把录音内容通过文字表达出来,格式可以是:
    第一段:通话时间,地点,任务。
    第二段:以对话的方式展现录音内容。
    第三段:附移动或者电信的通话讯息。


  • 录音是电子证据的一种,是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然后将录音内容以文本的形式进行整理并提交。真伪如果对方否认由对方申请鉴定来证明。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并且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 录音也是证据的一种,也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上一式几份,然后整理出来录音说话的内容也一式几份提交。
    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
    出具的录音是其手机中的录音,也当庭使用手机进行播放,录音连贯、真实。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录音可以作为追付欠款的证据,但如果要取得胜诉,还需要相关的证据佐证。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拓展资料】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
    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
    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4.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