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岁的女童遭猥亵,诅咒对方,对方不承认,我们又没有物证,该怎么办?

2023-05-22 12: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他人猥亵儿童不承认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能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受害人或者举报人等也可以采用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猥亵儿童罪
    1、犯罪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发生性关系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者猥亵对象。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给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
    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猥亵儿童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猥亵儿童的行为是可以从重处罚的。涉嫌猥亵儿童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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