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销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申请可以吗?

行政处罚
2023-05-22 20: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是可以撤回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处罚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处罚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