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老师,上课期间手机在办公室充电被偷,监控拍下完整过程,小偷也被抓获,但是没有搜到手机,小偷被定义为精神病人作案,手机无法找回。我是否可以向校区索要赔偿?因为失窃发现线索的第一时间我向校长反映了,但是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2019-05-21 19:35: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经常遇到有不少精神病人的家属、监护人、以犯罪人是精神病患者、曾患有精神病、曾有患病家族史、曾怀疑或医治过为由,要求乡村、街道及社会团体和邻居出证证明犯罪人犯罪时患精神病,以图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证明,因无法律效力而不应采纳,对此类精神病人的犯罪,仍应依法判处。
  •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则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前提是家暴导致人身损害后果严重,否则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全部获支持。对于精神赔偿的费用数额,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是在诉讼时提出自己的具体数额要求,然后看法院的判决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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