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那么试用期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单位突然告诉我,正式申请被拒绝了,我还在试用期。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4 02:4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是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现实中,试用期的长短得根据工作性质来定。很多工作根本不需要试用期太长,比如很多体力劳动者,基本上几天就能适应。
    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开支,故意延长试用期,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商家的不合理性,也会让劳动者丧失对用人单位的信任感。
    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和选择用人单位之时,劳动者一定要慎重选择,一开始商量好,最后也不至于因为试用期的问题而离职。
  • 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过后,单位还没有给员工转正和缴纳社保,作为员工应该去人事部门咨询。即使是员工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