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后,还算结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4 10: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出现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分为以下情况:
    1、一般为3-6个月。如果事实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证据充分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层序,三个月以内结案;
    2、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
    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的时间;
    3、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不一定,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起诉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形成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后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结案并不由伤者是否出院这一因素决定。对于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一般情况下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伤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和伤者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伤者不愿意调解的,由伤者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