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了1年的房子,房东自己把阳台改成了厨房,只住了1个月就空着了,水费后来才知道欠费,物业也给停水了,可是近期房东打电话说屋里漏水把楼下跟楼下两家都漏了,去看了一下洗菜盆里没有水是干的,洗菜盆下面的盆子里全是水,请问这个责任怎么承担

2019-05-22 01:35: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答如下:
    1、物业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不得采用听谁等手段威胁业主,侵犯业主权益。
    2、供水单位,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供水条例等规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应当要求供水机构履行义务。
    一般来说,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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