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当时给的彩礼是15.5万元,10万元存起来,现在离婚的话,彩礼需要退还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24 15: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下彩礼需要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一般来说,彩礼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
    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在之前获得的,是男房家庭送给女方的婚前礼物。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女方的彩礼是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在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予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特别的约定。
    彩礼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只要符合条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彩礼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返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一般来说,彩礼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
    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在之前获得的,是男房家庭送给女方的婚前礼物。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女方的彩礼是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在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予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特别的约定。
    彩礼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只要符合条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符合彩礼退还情形,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彩礼的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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