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实行计件工资,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基本工资?

讨薪
2023-05-24 17: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也是有加班费的,也就是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工伤支付暂行》第十三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有加班费,也就是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也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工伤支付暂行》第十三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