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刑满释放的人服刑前的工龄是否视为缴费

2023-05-24 1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办退休,服刑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为何不能计算,是因为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违法犯罪的代价。缓刑也是刑罚的一种,判刑之日起就被开除公职了,服刑期间没有工龄自然也就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 法律分析:判刑后,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但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计算。法律依据:《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 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
    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归零。
    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第一条 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九) 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人,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他们受处分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