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25 09: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应该按照按份共有处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望采纳,谢谢!
  • 《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是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因此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子女抚养权的纠纷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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